关于举办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校园游泳比赛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5-24 点击数:

各学院:
为了弘扬我校游泳文化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提高游泳爱好者的竞技水平和综合素质,营造校园和谐发展氛围,积极推动我校游泳发展进程。体育教学部决定2023年6月21日举办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游泳联赛。现将《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届大学生游泳联赛竞赛规程》发布如下,请各学院按照《竞赛规程》要求,积极组织学生做好游泳联赛的报名及参赛的相关准备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西安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


2023西安财经大学第届大学生游泳联赛竞赛规程

 

一、主办单位

 西安财经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

二、承办单位

 西安财经大学体育教学部

三、协办单位

大学生体育协会、西安财经大学游泳馆

、竞赛时间

 2023621中午1300

、竞赛地点

 西安财经大学长安校区游泳馆(浅水区)

、参加单位

 西安财经大学各学院(统一报名)

、竞赛项目

 ()男子:

1.自由泳:50200米;

   2.蛙泳:50米;

   3.仰泳:50米;

   4.蝶泳:50

   5.混合泳:200

()女子

1.自由泳:50200米;

   2.蛙泳:50米;

   3.仰泳:50米;

   4.蝶泳:50

5.混合泳:200

八、参加办法

1. 以各学院为单位报名,各学院限报10(即男女各限报五人),一人限报两项;以学院为单位62日前提交电子报名表于 2773633155@qq.com 邮箱,并于62日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学院公章交于体育馆二楼205大学生体育协会办公室

2.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学生证检录参赛;

3. 所有参赛选手需自行购买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,未购买保险者,不得参加比赛,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;

九、竞赛选手身体要求

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:

1.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
2.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
3.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;

4.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
5.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
6.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;

7.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;

8.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。

十、竞赛办法

1.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游泳竞赛规则》,并执行及有关修改规定部分;

2.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先后排列名次;

3.比赛检录时,参赛者须配合检录工作人员,出示参赛证件,否则不予参赛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、有意违规者,取消所有比赛成绩,视情节进行处理。

十一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
  1.比赛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,前三名颁发奖品,前八名颁发证书;

  2.各单项前三名奖励:

冠军:

游泳次卡15

亚军

游泳次卡10

季军

游泳次卡5

十二、注意事项

1)参赛运动员应提前一小时到达赛场,进行准备活动,12:40开始检录,运动员需携带自身学生证、身份证经检录处检验方可参赛;

2)检录时要逐一验证,由裁判带至泳道边再验方能参赛。不论任何理由,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检录、参赛视为弃权;

3)各单项出发采用单手登墙出发;

4)赛前准备阶段,裁判员发出四声短哨运动员须登台准备,长哨运动员需坐姿下水,等待汽笛声出发;

5)抢汽笛出发则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比赛资格。如有运动员抢先出发,其余运动员需暂时下出发台,等发令裁判示意后,再重新上出发台。几乎和出发响同时的出发行为,用召回线召回后,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比赛资格;

6)自由泳比赛可用任何姿式,手抓水线视为犯规,仰泳在触壁前须保持仰卧姿势,所有项目比赛过程中严禁触碰池底,犯规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。

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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