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育教学部听、看课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17-04-04 点击数:

为建立健全体育部课堂教学管理制度,经常检查教学情况,稳定教学秩序,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特建立听、看课制度,并提出如下安排意见。
一、听课人及听课时数要求
(一)部主任、副主任每学期抽查听课。
(二)各教研室正、副主任每学期抽查听课。
(三)体育部教学督导每学期随机听3名教师的课。
(四)全体同行教师相互间每学期按安排听1名教师的课。
二、组织实施及听课方法
(一)新学期开学初第一周,部教学委员会制定出本学期听课计划,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部领导。
(二)任课教师接到听课通知后,积极做好准备,被听课班级和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。
(三)新学期开学第二周根据部教学委员会的听课计划,下发听课记录与评价表。
(四)听课结束后,听课人要检查讲课人是否按照规定的教学进度授课,是否有教案,并与被听课人进行交流、沟通,提出相应的评价意见,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,并交至教学秘书处。
(五)教学秘书应随时将听课记录中反馈的教学情况整理、汇总,提供给教学委员会,作为教研活动内容进行研讨。
(六)听课记录作为被听课人平时业务考核材料之一,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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